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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03-31文章來源:征程國際物流(北京)有限公司
關于出口報關申報錯誤影響退稅的6個雷
出口退稅屬于出口業務的后期流程,如果出口報關不準確,后期改單的周期比較長,嚴重影響企業的出口退稅,下面列舉6個出口報關單申報的常見錯誤。
1、生產銷售單位申報錯誤。生產銷售單位≠生產廠商。
2、境內貨源地申報錯誤。
新版出口貨物報關單境內貨源地位置發生了變化,出口貨物每一項要分別申報。境內貨源地填報出口貨物在國內的產地或原始發貨地。
3、成交方式申報錯誤。
成交方式申報錯誤,對后期退稅會造成很大的困擾。
4、商品編號申報錯誤。
出口退稅根據商品HS編碼確定,不同的商品編碼退稅率可能不同。錯誤的申報商品編碼對企業的風險很大。
5、商品名稱及單位申報不準確。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2013年第12號公告(2013年5月1日以后報關出口的貨物(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為準),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申報出口退(免)稅提供的出口貨物報關單上的第一計量單位、第二計量單位,及出口企業申報的計量單位,至少有一個應同與其匹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計量單位相符,
6、規格型號申報錯誤。
出口退稅政策并未對規格型號作出規定,但如外貿企業出口報關單申報的規格型號與購貨增值稅專用發票中的規格型號出現明顯不符,趨于合規性考慮稅務機關也是有理由不給退稅的。